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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炒股配资 权威解读!镇江房屋“以旧换新”政策出台
发布日期:2024-09-17 12:29    点击次数:196

  现代快报讯(记者曹德伟)7月29日,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《关于鼓励开展市区房屋“以旧换新”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发布后,引起了镇江市民的热议。7月31日下午,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《通知》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  据悉,“以旧换新”政策是指市民(含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)以自有住宅置换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安置房的行为。遵循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导、市场运作”的原则,鼓励有意向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,并提供相关优惠。参与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营销策略,明确具体适用范围及操作方式。同时,“以旧换新”中的参与各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,自愿参与,双向选择。

  “以旧换新的旧房需满足市区范围内已建成交付并办理相关权证、产权清晰且无纠纷、具备交易条件等要求。”镇江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四级调研员韩峰介绍,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,此次镇江出台的政策中,针对棚户区和危旧房一些产权不清晰的房屋,可按照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进行确权认定。“同时,我们还扩大了新房的适用范围,除了新建商品房,还包括商办用房以及国有企业的存量安置房,我们鼓励国有平台公司通过以旧换新推动棚户区和危房改造,加快历史街区改造的有机更新。”韩峰说。

  通知中明确,房屋“以旧换新”在契税补贴方面,收购旧房的企业可享受缴纳房屋契税份额80%的补贴,并不受购买套数限制。对于通过产权收购解危的,原危房产权人置换安置房或商品房,享受缴纳契税份额80%的补贴;对于通过居住权易地调换解危的,原产权人可购置安置房作为调换房源,享受缴纳契税份额80%的补贴。同时,参照《镇江市区危房解危工作意见》中的恢复翻建政策,收购危房的企业可享受500元/平方米的财政补贴。针对价格优惠政策,安置房价格通过市场化评估确定,综合考虑区位、房龄、楼层等因素,相关国有企业可在安置房市场价评估基础上,再给予20%以内的房价优惠,具体由相关国有企业按程序决策。在金融支持方面,棚户区、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可积极申报列入江苏省“城新贷”财政贴息项目储备库,争取“城新贷”资金,享受贴息政策。

  “这两天,有不少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换房相关事宜,大家都很关心具体怎么操作,目前城建集团,京口区、润州区各有一家平台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地拟定具体的操作方案,不久后将会正式公布。”韩峰表示,“以旧换新”作为稳楼市政策举措中的创新性做法在线炒股配资,既盘活存量房产又优化增量住房,起到一举两得的效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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